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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

时间:2024-04-13 10:47: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4月10日,嘉峪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会议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被评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案管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同时,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重点围绕2023年度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案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无罪判决案件、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及一审公诉原案件,共计5类67件。评查活动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办案效果、文书制作和使用、卷宗装订、系统规范应用、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查。3名人民监督员对随机抽选的6个案件进行再次评查,以确保案件评查质效,提高评查公信力。

反馈会上,苏瑜韬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次评查的重点内容、评查的标准及评查结果的运用情况。各评查员就所评案件,面对面依次逐案向办案人通报评查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并就一些共性问题逐一反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参会人员围绕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实务问题开展了深入探讨。3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评议职责,对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组开展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评议,现场反馈监督结果,对检察机关案卷质量给予好评,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件质量评查对于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有重要推动作用,案件承办人要以查找问题为突破口,深刻剖析办案团队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上的短板及不足,找准对策办法,切实提升案件能力。要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以案促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保障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形成内外监督制约合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全面、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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