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02号)文件要求,经过两级院前期梳理,符合全省先进检察院评选条件的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符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的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符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评先条件的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何生海同志、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淑梅同志。又通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两个环节,拟推荐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何生海同志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报省院审核决定。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电话举报: 0937-6302021(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
0937-6302068(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电话)
0937-6302067(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嘉峪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735100
附件:1.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3.何生海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