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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

“消”字号产品藏隐患 公益诉讼护安全

时间:2022-08-25 15:12:21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消”字号,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消毒产品卫生批号,“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属于具有 中度 风险的第二类消毒用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生活中,人们经常自行上药房买药,在少数“热心”营业员的推荐下,掉进了问题“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陷阱,花钱治病反成“冤大头”。

为促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市场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销售市场开展调查工作。

检察干警通过随机走访全市多家药店、母婴店、诊所,针对店内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能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是否单独设立消毒产品专柜并标明非药品字样,标签及说明书标注内容、外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各销售单位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清单和最高检公布的问题“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清单、甘肃省抽检不合格消毒产品信息汇总表进行逐一比对。

经调查后发现近90种不合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其中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注可用于人体特定部位,未注明抑制微生物类别,使用方法上出现“每日2-3次”的类似药物用语,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问题较为普遍,容易误导消费者,可能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类案监督原则,将调查到的90种不合规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仅作为1件案件线索调查办理。立案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工作座谈会,就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销售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规范全市的消毒产品市场秩序,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民生无小事,防患于未然,食药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继续推进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消毒产品的日常监管,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督促消除消毒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助推消毒产品安全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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