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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怎么排 检察机关给答案

时间:2022-08-16 10:15:03 来源:嘉峪关城区检察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共同学习省检察院下发的《2022年上半年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分析通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从非法证据的基本类型、涉及罪名等方面入手,通过逐个分析典型案例,逐条研读法律规定,强化了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认识,提升了检察干警精准监督的能力。

为进一步将以证据为核心的理念向侦查阶段延伸,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同日下午,刑事检察部门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联合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召开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暨培训会,共同探讨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平日里侦查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细节,成为了本次交流会的焦点。

案情简单的危险驾驶也会出现非法证据排除?

什么样的人不可以当见证人?

扣押物品未制作笔录或清单到底行不行?

……

双方深入学习《2022年上半年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分析通报》,结合侦查取证、证据审查,对办案中常见的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交流研讨,解答了困惑、统一了认识,公布了“标准答案”。例如,明确办理危险驾驶案要注意血样的抽取保存和送检时间,禁止让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担任见证人,查封扣押物品时要制作笔录或清单等问题。

公安机关与会同志表示,此次通报真是一场“及时雨”,为规范侦查取证指明了方向,会后将及时组织全体办案民警开展学习,强化对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意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理念,前移错案预防关口,确保案件“出口”质量。

下一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充分利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以更到位的监督、更紧密的协作,加强非法证据的源头预防,形成检警“大控方”格局和良性检警互动关系,共同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能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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