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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03 22:56: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检务督察处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省院检务督察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省院业务工作指示精神,主动顺应机构改革检务督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与履职要求,忠诚履行政治巡视、执法督察、追责惩戒、内部审计四项职责,积极转变职能、调整工作重心,做好新旧职能转换的有效衔接,积极担当作为,开拓新领域工作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新成效保障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突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院党组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2020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洁从检承诺书》,部门负责人与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压力。二是市院检务督察处厘清工作思路,年初制定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规可守,始终保持运行在严格规范的制度化轨道上。三是建立健全个人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今年以来,市院检务督察处更新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了1名省管干部和19名处级以上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完善了6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和27名聘用制书记员廉政档案;新建1名新调入干部廉政档案和6名聘用制书记员廉政档案;封存了7名发生工作变动干警的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四是各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截止目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约谈2次1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约谈16次58人(次),分管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廉政约谈34次187人(次),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的廉洁自律。

(二)突出主责主业,做好司法1办案内部监督。一是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坚持“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月报告和季度报告制度,整理印发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资料汇编》。今年以来,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走访、调研、督察共5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讲解9次,有力提升干警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司法办案的公信力。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填报41件,其中市院填报25件,城区院填报16件,有10个部门突破“零报告”。二是认真谋划做好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院检务督察处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间节点,听取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了6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卷宗;与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在押服刑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了嘉峪关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及值班律师、被害人等;认真核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和数据;抽查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完成了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调研。三是做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填写《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防控表》,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印发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责任。四是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今年以来,办理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线索2件,办理市院第七检察部转办举报线索3件,均已按程序将初核结果回复了市纪委监委和市院第七检察部。五是全方位开展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工作,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向市纪委监委报送涉案党员及公职人员45人次,向非嘉涉案人员的纪委监委发出告知函6人次,使这些党员得到了党组织的及时处理,严肃了党纪,维护了党的尊严。

(三)紧抓专项活动,持之以恒落实监督责任。一是认真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干警自主申报和严密排查,未发现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有5位干警存在“一家两制”的情况,但未发现违规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的情况。二是全面深入开展了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整治工作,市院检务督察处在2019年排查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的基础上,严于向干警“亮剑”,又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两级院140余人逐一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三是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3次督察检查了市院机关各部门、城区院疫情防控工作,严密排查了机关公共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点”,紧盯干警外出报备情况,及时堵塞“外防输入”风险的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四是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程监督,尤其对大项物资采购、招投标项目、机关食堂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到位。2020年以来,共监督“三重一大”活动22次;列席市院检委会13次;开展纪律作风检查监督2次,开展会纪会风检查9次。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两级院每季度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同时,市院检务督察处对市院财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重点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账簿、报销凭证、依据文件、审批手续等相关原始凭证445份进行了认真查阅,助推了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围绕重要节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为节点,结合节日特点编写发送廉政短信,并将廉政提醒短信作为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重要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先后传达了“孙小果案”有关教训、张坚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江西省部分基层院利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的通报等典型案例,引导全市检察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今年以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分别组织干警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圈子之害》和《内蒙古王永明涉黑案庭审舆情事件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对照自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不放松,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紧盯整改实效,配合巡视巡察有序推进。一是根据省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对照甘检发监察字〔2019〕8号整改落实情况、16个检察业务条线工作情况以及9个方面的有关记录、总结、报告、名册等材料认真开展问题自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方向、细化了目标任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用“四个说话”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相关要求,党组副书记切实承担起抓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周调度,督促各部门各支部坚持用行动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案例说话,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理念、制度、机制、能力四个方面来深入查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真正实现检察队伍的思想观念有新变化、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意识有新增强、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三是认真配合十一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并依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制定了《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先后向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部门督办通知书》6份、《责令压缩发文数量的书面通知书》3份、《个人督办通知书》2份,截止目前,巡察组指出的4方面的具体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建立了部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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