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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特效药”灵不灵 检察官带你探究竟

时间:2022-09-28 17:55:36 来源:嘉峪关城区检察  作者: 点击数:

与其他消费习惯一样,在电商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的购药习惯也从线下搬到了“线上”,有些线下没有的药却在网上能买到,这导致很多人选择在网上购药。但也正因为网络售药监管尚不完善,就给了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打起了“网售药”的主意,甚至鼓吹起有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特效药”。


“特效药?”以身试药!

2019年,田某因长期打游戏出现颈椎痛和腰椎痛,意外听说了一种治疗痛风的“特效药”,在周围好几家药店都没有售卖的情况下,田某把目光聚焦在了网上。第一次 买进 服用过后发现药效不错,不仅在颈椎痛和腰椎痛发病时一吃见效,甚至有时牙疼吃了也见效。有了这样神奇效果的特效药,之前有开网店经验的他便萌生了以此发财的想法,但网上的药真真假假、鱼龙混杂,卖这种特效药的店铺经常离奇“失踪”或者旧店“换名”开新店,但换名不换药,田某为了能进到“真货”,每次先买一罐回来试吃,如果对自己有效再大量购进,加价转手卖给他人,为此还积累了一点“经验”。

“ 我也买到过好多假的,虽然大致包装一样,但是有些细节就不一样,比如瓶身的LOGO老虎头标志长得不一样,假的药品里黄药片就会掉粉,吃了没有效果或者效果较轻。”田某供述道。


存侥幸,以身试法!

尽管田某“负责任” 筛选所谓 真的 特效药,但他始终没有取得网上售药资质,以至于他的店铺也被频繁关停下架,他不得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时,他也意识到这个“营生”好像不太靠谱,得偷摸的来……!但想想是网络售卖,第三方发货,别人应该查不到!

经查:田某销售的这种特效药名称为“新版痛风特效药”(俗称“三黄一黑”),产地为缅甸佤族大药房,“特效”不可谓不突出:主治急、慢性痛风,具有祛风除湿散寒止痛之功效,对类风湿、骨质增生、肩周炎、周身酸痛、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颧骨神经病、半身不遂,静脉曲张等16种疾病有效。无成份、无性状、无批准文号、无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但却冠以“药”名,公安机关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田某涉嫌销售假药线索后迅速立案,并邀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

“自2019年7月,田某在没有药品售卖资质的情况下,采取线上踩点、线下购进的方式通过网络平台购进‘新版痛风特效药’,再利用自己注册的网络平台店铺转手对外销售,以此获取经济利益。同时,我们请有关部门对从田某家中搜查出的‘三黄一黑’进行鉴定,最终认定该药为假药。”办案民警讲道。


损公益!绳之以法

鉴于该案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涉及面广、被害人众多、社会危险性大,市城区检察院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案件统一交由公益检察专案组集中办理,从刑事和公益两个角度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消费者证言及田某的网络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据,固定了涉案金额,同时查明销售网络延伸至广东省、湖北省、重庆市等十余个省市,证实田某销售假药的行为在客观上已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还损害了公共利益。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经诉前公告程序后,无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诉讼。2022年7月,依法对田某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9月,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和公益诉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禁止被告人田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被告人田某停止销售假药并支付赔偿金48663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田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一次性缴纳了全部刑事罚金和民事赔偿金。


“长点心”避坑指南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药要谨慎分辨真假。尤其是要判断商家有无销售药品资质,通过网络发布药品销售信息必须获得药监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如果是网上销售药品还必须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正规的网上药店一般会将相关证书信息置于网页底部。

“在我国,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尤其要注意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最大程度保护我们消费者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检察官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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